黑格尔辩证法的缺陷(优美语句67句)

黑格尔辩证法的缺陷

1、(8)Bodei,R.,2008,„Anden WurzelndesVerhältnissesvonHerrschaftundKnechtschaft“,inK.Viewegund W.Welsch(Hg.),HegelsPhänomenologiedesGeistes.EinkooperativerKommentarzueinemSchlüsselwerkderModerne,FrankfurtamMain:SuhrkampVerlag.

2、第正如雅恩·范·德·莫瑜雷恩(JanvanderMeulen)此前已断言、而我们在“灵肉辩证法”的上述发生机制中也已明确证明的那样,自我意识的承认运动,决定了灵魂和肉身之间的上述辩证运动;第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中也已指出,《精神现象学》中的承认的斗争以及主奴关系,是为“概念与自由之仅仅(nurerst)直接的意识的辩证法”(TWA7,S.124)所策发;第在黑格尔的观念论体系中,“自由之[……]直接的意识”作为一个“自由者”并非外在于“概念”而存在(cf.GW20,S.177),而只是“自由的欲望、生命意识”这一“概念”的初级、自然性形态。所以,上述灵魂与肉身、自由与生命之间的“弱悖反”机制,归根结底建基于“概念”本身。

3、首先,主人意识前此预设的“欲望满足”,是导致其从“灵魂”过渡到“肉身”的根本原因。黑格尔在“自我意识自身确定性的真理性”一节,就已异常晦涩地暗示:自我意识试图通过一个另外的自我意识的中介(将此自我意识置于其欲望和具有独立性的欲望对象之间)来扬弃对象的独立性,而达到其真正的满足:“自我意识只在一个另外的自我意识中达到其满足”。(TWA3,S.144)自我意识的这一“满足”,往往只被阐释为自我意识从“欲望”转入“承认”、并在“承认”中获得一种“精神性满足”的动机。(参见邓晓芒,第94页;cf.Siep,19S.194)但根据黑格尔此前在文本中指向性的思想铺垫:其欲望对象的独立性(Selbständigkeit),无法被一个自我意识的欲望自身彻底扬弃(cf.TWA3,S.143);其自我意识因而试图将此独立性交付给一个另外自身否定着的、无自我却保有类规定的“意识”(ibid.,S.144),并计划经此中介而能够只享受对象的“非独立性”。所以,“满足”在此的真实所指依然是“生理性”的欲望满足。欲望本身,或者说对欲望之纯粹满足的追求,也是推动自我意识进入承认运动的深层动机之一。恰因此,黑格尔才于此后的“主宰与奴役”一节——在奴隶凭借其劳动将欲望对象的独立性扬弃并将它交付主人,而主人继而对对象的“非独立性”进行纯粹享受之后——前后呼应地写道:“主人成就了欲望所不曾成就的东西,藉此[……]在享受中满足。欲望不能成就这一点,是因为物的独立性;但是主人已将奴隶置于它[物]及其自身之间,藉此他只将自身与物的非独立性相结合并纯粹地享受着物;独立性的方面,他却托付给加工着它[物]的奴隶”(TWA3,S.151)。(黑格尔辩证法的缺陷)。

4、马克思恩格斯批判地吸收了理性内核,抛弃了其唯心主义体系,建立了唯物辩证法。唯心主义的著名代表人物,有中国的朱熹、古希腊的柏拉图和德国的黑格尔等。

5、(7)张一兵,2005年:《柯热夫:主奴辩证法中的欲望关系》,载《北京行政学院学报》第1期。(黑格尔辩证法的缺陷)。

6、(1)陈伟,2008年:《片面承认的全面化——论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中的主奴辩证法》,载《理论界》第1期。

7、到此为止,我们大体上分析了由休谟哲学到黑格尔哲学这一发展过程中,思维方式转变的逻辑过程。那末,发现这一过程的现实基础是什么呢?以往的教材和著作中常说,一是自然科学的成就,二是18世纪法国大革命中阶级斗争的实践,我以为这些都是没有根据的假设。因为,大家所说的科学成就都晚于黑格尔的辩证法,至于18世纪法国的阶级斗争,对当时积极参与了这场斗争的思想家尚没有获此启发,只敢在思想里闹革命的黑格尔却从中获得了超越性的认识,岂非可笑。所以,我认为,启发黑格尔认识到了辩证思维这一秘密的现实基础,是对经济学的研究,使他对人的存在方式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他在《小逻辑》中,在谈到哲学的认识方式时说:“禽兽对于足以满足其需要之物,俯拾即是,不费气力。反之,人对于足以满足其需要的必需品,必须由他自己去生产和培植。所以,即就他对于外界食物的关系来说,人总是通过外物而和他自身相联系。”(注:黑格尔:《小逻辑》,第91页。)

8、提出对德国现实的合理性批判在理论上表现为对黑哥呃呃法哲学的批判

9、斯特恩(RobertStern)这部导读属于“劳特利奇伟大著作导读”(RoutledgeGuidestotheGreatBooks)系列,篇幅不长。它以一种简洁、自洽的方式给出了对上述问题的回答。以学术研究的标准看,斯特恩对《精神现象学》的解读尽管并非唯一的可能,却至少言之成理、可以辩护;更重要的是,以一部导读著作的标准看,它为读者进一步研究黑格尔的原著提供了一条既容易理解又引人入胜的线索。在这个意义上,斯特恩此书是一部成功的导读书。

10、下面再来看看黑格尔对辩证思维方式的基本规定及其对我们的启发。

11、——论黑格尔“非对称性承认”中的“弱悖反”

12、黑格尔认为:“作为一般的同一性,现实,首先只是可能性——是一种自身反映,它被设定为与现实事物的具体统一性相反的、抽象的非本质的本质性。可能性对于现实性来说诚属本质的东西,但这不过表明,现实性同时也只是可能性。”任何现实性或者实存、本质等,首先都只能是一种可能性或者孕于某种可能性之中。那么可能性如何成为“如其所是”?换言之,可能性如何成为必然?在可能性、必然性、现实性之间,存在一个复杂的关联。某事物或者某历史事件的发展存在多种可能性,然而决定其发展的“内在原理”是稳定的,即必然向着某种必然性变化。在黑格尔的哲学体系中,这种必然性依据“绝对理念”原则,是理性、自我意识自在自为的发展结果。“现实性和必然性,真正讲来,绝不是指仅仅为他物而存在的形态或样式”。事物发展的现实性,不是来自外部的设定,而是来自内部的自我否定性(辩证)运动。这种否定性(辩证)运动本身是丰富的、具体的。套用形式逻辑来看,正是因为在诸多可能性中存在某种必然性,所以一切都是可能的必然为真;而可能性之所以必然是现实的,其原因在于自我意识、理性自在自为地发展。我们熟知的人的成长过程是这样——生命体的自我否定性运动,人类社会发展亦是如此——“两个必然”和“两个决不会”。现实性在具体的展开过程中,可能性得以生发,通过环节、阶段,表现出必然性。内涵逻辑的演进过程是环节的必然性与全体的自由性统揭示事物、历史事实的内涵逻辑说到底就是弄清楚环节的必然性。必然性不在于其他,正在于现实性之中,具体展现为某种关系,例如实体关系(偶然与必然)、因果关系(原因与结果)等。

13、但演绎学派从绝对意义上说,归纳学派通常从相对意义上说,黑格尔接受了归纳学派的思想,通常从相对意义上说,如果不是的话,不会有所谓的主位;黑格尔的主位是与主位相反的概念对立、命题和案例;结合是更高层次和更基本的普适概念和命题。

14、把辩证的思维方式,喻之为自己返回到自己的圆圈,不仅很形象,而且很深刻,它自身中蕴含着他物,在他物中返回到自身。无论是认识还是认识中把握到的存在,都是按照这样的轨迹在前进的。只有在这种思维方式中,才能真正理解何谓无始无终的永恒发展。真理是个过程,不是绝对真理的最后结论;存在是个过程,它不是绝对完满的永恒不变的天国。

15、黑格尔哲学是马克思哲学的重要思想来源,在一定程度上又集中反映在辩证法上。关于两者的关联性研究,国内外学界长期给予高度关注。众所周知,尽管马克思没有专门论述辩证法的著作,但是他自己也承认在创作《资本论》中特意地、有条件地使用了黑格尔的辩证法。正如列宁指出,虽然马克思没有留下大写字母的“逻辑”,但他留下了《资本论》的逻辑,并且作出“唯物主义的逻辑、辩证法、认识论”三者同一的重要论断。同时,也正因如此,关于马克思辩证法的讨论通常围绕《资本论》展开,这其中,学界有一种流行做法是黑格尔式解读,阿瑟自称为“新辩证法”(newdialectics)。“新辩证法”的目的是按照黑格尔的逻辑学重构《资本论》,作为“马克思方法”的辩证法就被赋予了黑格尔辩证法的相似内容。辩证法乃是概念运动,并向复杂层次概念展开,不断贴近逻辑真理。这种解读范式对于深化马克思辩证法与黑格尔辩证法的内在关联性研究是有益的,但也存在黑格尔主义化的风险,这集中表现在对马克思辩证法的第一属性的错误认知或认知不足,即马克思辩证法的唯心主义化。忽视了这一点,也就遮蔽了马克思辩证法对黑格尔辩证法的根本性超越。

16、宗教是麻醉人民的鸦片。马克思把宗教产生的根源,归结为市民社会,即物质关系决定的国家,社会

17、但是,如何使两者结合起来呢?康德以为,只要对以往的经验论和唯理论来一番折衷就行了,即一方面要有外物对感官的给予,使我们获得经验材料;另一方面,这些经验材料,还要经由能思的自我,按其固有的先验形式进行加工,才能获得对象性的认识。但是,由此获得的认识是不是与外在的给予者相一致呢?由此而获得的认识对象是不是就是外在的给予者呢?这些康德都回答不了。所以,康德的理论常常被有些人指责为不可知论。

18、通常认为,出版于1807年的《精神现象学》标志着黑格尔哲学思想的成熟。然而,这部著作却给试图解释它的后人留下了种种谜团。它究竟是由《哲学全书》所代表的黑格尔体系的“前厅”,还是该体系的一部分(隶属于精神哲学)?它以一种准–历史的叙事所展现的,是实际发生的历史事件之间的关联,还是在《逻辑学》中以更加形式化的方式论述的概念的逻辑演进?考虑到《精神现象学》所涉主题的庞杂性,有没有一章可以看作是统摄了全书?

19、中国人的“道”,是有无混一的,“有”亦是道,“无”亦是道,有无不分且同一的“玄”还是“道”。有道理还是无道理,本身就是个破费思量需要“辩证”的事情。也只有通过所谓的“辩证法”才能得以洞悉的。这也正是《道德经》中,有与无之辨,同出于“道”而异“名”的“玄之又玄”所表达出来的观点——“观其妙与观其徼”。观其一妙一徼,就是中国人所认知的《道德经》中“辩证法”的全部。“妙”在于其内有“道理”,“徼”在于其外有“行迹”(现象)。辩证,既要观察它外在的行迹现象,又要思考它的内在道理规律,道理与现象是相配的同一的。这,就是最朴素直接的“辩证法”。

20、(5)仰海峰,2007年:《〈精神现象学〉中的主人—奴隶的辩证法——科耶夫〈黑格尔导读〉的核心理念》,载《现代哲学》第3期。

21、哲学辩证法的第一种形态是古希腊哲学的形态,这是通过直接观察得出的关于自然界的普遍联系和变化发展的观点,但缺乏对细节的把握。比较起来,近代自然科学受形而上学影响,深入细节,却忽略了整体。恩格斯认为两者的结合非常重要。

22、批判宗教的目的在于用人民现实的幸福去代替虚幻的幸福。宗教只是锁链上虚幻的花朵,问题不是拔掉这些花朵,而是砸碎这跟锁链,去找真正的花朵

23、第以上两条的关系也不是简单并列的关系,而是相互蕴含的关系。我为什么会把自己分裂成为认识者的我与认识对象的我呢?就是因为有异于我的外物存在(包括异于我的你和他存在着);但是,我之所以能知道有异于我的物和人存在,又在于我把自己设置成了对象。这两个方面,既无法分出它们在时间上的先后,甚至也无法分出逻辑上的先后,它们是相反相成的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所以,黑格尔说,这种思维方式是没有现成起点与最后终点的无限的思维方式。

24、对此,黑格尔在《哲学全书》中写道:“因为主宰的媒介、奴隶,在其生命中同样必须被给养,[所以]这一关系[主奴关系]一方面是[……]需求的共同体以及对需求之满足的照料。[……],在其中独立性[主宰]和非独立性[奴役]这两个极端自身结合起来;——普遍性的形式在需求的满足中[主奴关系]是一种持存的媒介和一种照顾着且保有着未来的预先考虑(Vorsorge)”。(GW20,S.431f)可见,黑格尔对主奴关系或者奴隶制之“合目的性”的规定,主要体现为人类生理需求的共同满足以及生命的普遍维持。(cf.TWA10,S.225)主奴双方在生理“生命”层面上的这种“共生”,正是“国家”这一“自由”实体的开端:“承认的斗争以及对主人的服从是一种现象,人的共生(Zusammenleben)作为国家的开端从这一现象中发展出来。”(TWA10,S.223)在《精神现象学》中,自我意识进入承认运动的直接契机就是从“生命进程”中超越生成的“类”规定。(cf.TWA3,S.140ff)

25、这就是说,黑格尔看到了自然动物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关系是根本不同的,自然动物只是适应自然而生存,所以,它们两者的关系是和谐一致的。但是,“自然对人来说只是人应当加以改造的出发点”(注:同上书,第92页。)。正是这种改造自然的实践活动,形成了人所特有的存在方式。这种存在方式的特点就在于它不是简单地肯定外在给定的条件(如自然动物),相反地肯定给定的条件是为超越与否定给定的条件,也可以说,通过否定来达到新的肯定。用黑格尔的唯心主义语言说:

26、马克思一方面高度评价黑格尔及其辩证法,“他第一个全面地有意识地叙述了辩证法的一般运动形式”;另一方面他又指出黑格尔辩证法的根本缺陷,“辩证法在黑格尔手中神秘化了”,是“倒立着的”辩证法,因此我们“必须把它倒过来,以便发现神秘外壳中的合理内核”。在黑格尔看来,绝对理念、逻辑、思维过程是现实事物的创造主。马克思对此明确表示反对,“我的看法则相反,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资本论》的目的是揭示资本主义运行的内在机制,其切入口则是“商品交换”。资本主义社会的财富表现为庞大的商品堆积,商品是财富的元素形式,因此《资本论》从分析商品开始。萨德-费洛准确理解了列宁关于马克思《资本论》与辩证法的正确关系:对唯物辩证法来说,认识到这个事实——历史和逻辑是不可分割的——并非对经验主义的让步,它是这一事实——不可能把现实简单归纳为概念——的必然结果。尽管萨德-费洛批判的直接对象是“新辩证法”,即一种关于《资本论》的黑格尔式阐释,然而揭示的道理是一致的,即马克思的唯物辩证法对黑格尔的思辨辩证法的“颠倒”和超越。

27、为了说明辩证思维方式的特点,恩格斯特别分析了黑格尔在批判康德关于理念永远是不现实的思想时所说的那句名言:“凡是合理的都是现实的;凡是现实的都是合理的。”但是,恩格斯在引证这一名言时,却对这一名言的句序作了一个颠倒。我以为,这种颠倒决不是他的笔误,而是他对黑格尔唯心主义的批判。在黑格尔看来,理性是第一性的;恩格斯却认为,现实高于理性,只有它才是真正第一性的东西。所以,他才把黑格尔的名言改为:“凡是现实的都是合理的,凡是合理的都是现实的。”而且,只有经过了这样的颠倒,理性与现实之间的转化,才会成为无限发展过程中的真实环节,而不仅仅是思辨概念之间的推论。

28、马克思认为:“人的本质,人,在黑格尔看来=自我意识。因此,人的本质的全部异化不过是自我意识的异化。”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是一部自我意识、理念演变的历史。从人到非人、再到人的复归,这个过程是自我意识自在自为的历史。黑格尔的自我意识的运动过程,从动力因上看是单向度的,只是自我意识的单向运动过程,这在一定意义上保留了西方哲学传统的“神目观”。对世界而言,世界=绝对理念;对人而言,人=自我意识;两者结合来看,人是世界的人,自我意识是绝对理念的整全性分有。概言之,自我意识就是绝对理念,绝对理念是超越于世界的“神”。马克思的唯物史观超越了这种“神目观”,用“物质”及其第一性原理把世界从绝对理念中拉回“现实”,用“劳动”(首先是物质生产劳动)把人从自我意识中拉回“现实”。劳动是人与世界打交道的方式,具体地构成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包括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等多重关系的相互交叉,所以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的本质活动是劳动。在马克思看来,人的真实存在方式是交互主体性的,是双向的活动,既是活动的主体又是活动的客体。人是主动性与受动性的统只有在对象性中才能确认主体性的存在,才能确认主体身份。人和对象是双向互动的结构关系,而不是单向的自我意识决定论。自我意识既设定对象,又被对象设定。那么我们所言历史的内涵逻辑对理念的内涵逻辑的超越,即是表明在人的主客体相互关系中形成的现实历史(历史性)对自我意识形成的单向度历史(历史感)的超越。用更为朴素的方式理解,人是世界、自然的一分子,和其他存在、自然物一样,人也有自己的形成过程,即“历史”,更重要的是,人的历史是人参与其中、主动作为的历史,是人的理性(思维)与现实(存在)通过劳动不断相互作用的历史。因此,如何能够获知内涵逻辑?只有在现实中寻找,“面向事情本身”;如何能够获知关于现实的内涵逻辑?只有付诸历史,“历史是人的真正的自然史”。

29、历史的任务是把对宗教的批判转变为对现实世界的批判。青年黑格尔派对宗教的批判只是理论的批判,而不是现实是批判。并不是从现实中找到宗教的根源。在揭穿宗教的虚伪面目以后,应该把对宗教的批判转向对尘世的批判

30、他的辩证法是反基础主义的(笛卡尔等人的唯理派是基础主义的,即他们主张用普遍原理为知识奠基),即他认为并不能象笛卡尔等人的唯理派所说的那样,能够一次性的找到普遍公理,然后以其作为理论的基础。这表现在他的“正题-反题-合题”的辩证发展思想。

31、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德国的资产阶级哲学一方面在论证资本主义的合理性和自然性,另一方面却不敢发动革命。这是因为它有两个缺陷把哲学完全看作是精神上的批判忽视群众作用,认为群众只是群氓

32、黑格尔在这里,并没有直接地提到“认知反映”与“反思思辨”这两种内在的运动。但,根据黑格尔之后的描述,显然,这两种运动也都是存在的。都是存在的内在运动形式。而,这里没有提这两种内在的运动形式,只是为了重点关注外在的“存在”本身,而忽略了“存在”之内在形式(却是事物自身的本质)。

33、休谟留下的这个问题,曾极大地启发了康德,使他认识到以往的思维方式有问题。问题究竟何在呢?他以为问题就在于以往的认识论首先假定了认识对象的客观存在,然后再寻找认识如何全面把握它的途径。现在既然这条道路行不通,那么我们不妨反过来尝试一下,犹如哥白尼批判托勒密、亚里士多德的天体运行图时所作的那样。过去是以客体为轴心,让主体围绕着客体去旋转,现在反过来,不妨以主体为轴心,让客体围绕着主体来旋转。通俗点说(也可能是稍加夸大一点说),过去的认识论以为,因为客观上存在着什么,所以主观上才认识到存在着什么;不过认识到的是不是就是客观上存在着的呢?还有待进一步证明。现在反过来说,因为主观上认识到存在着什么,所以就说客观上存在着什么。这两者的一致性,当然也就是无需证明的了。这就是康德所谓的哲学中的哥白尼式的革命。康德的这套理论,用他自己的话说:认识得以成立的条件也就是认识对象得以成立的条件。

34、(10)Drüe,H.,2000,„DiePhilosophiedesGeistes(§§377-577)“,inH. Schnädelbach(Hg.),HegelsPhilosophie.KommentarezudenHauptwerken,Bd.3,Hegels»EnzyklopädiederphilosophischenWissenschaften«(1830),FrankfurtamMain:SuhrkampVerlag.

35、“非对称性承认”的“合目的性”:共生与教化

36、黑格尔在《百科全书》的导言中说:“哲学缺乏别的学科所享有的一种优越性:哲学不似别的学科可以假定所直接接受到的为其对象,或者可以假定在认识的开端和进程里有一种现成的认识方法。”(注:同上书,第37页。)这就是说,哲学要研究的,并不是经验中直接把握到的东西。经验中能直接把握到的东西都是可以给定的有限的东西,而哲学要研究的恰恰是超越于这些现成的给定的有限之物。例如,物理学是研究物理现象的,这些现象是经验中可以直接把握得到的。物理学便把它当成了现成的起点,进而去研究物理现象的性质、规律等等。哲学恰恰不是研究这种给定的现象,而是要去追问和研究客观上是存在着物理现象吗?或者说,我们在经验中把握到的物理现象是真实的客观存在吗?这种问题当然不是经验能给予的,而是理性思维自己设定的。这种问题要研究的当然也不是某种有限的存在,而是关于无限存在的问题,研究这些应用任何一种外在的现成的有限方式都是不可能成功的。例如,经验分析的方法、理性综合的方法等等都不行。研究它的真实的方法,就是这种无限对象的内容展开的过程。在这里,方法论和认识论是完全一致的。

37、历史性是现实的内在原则。柏林认为,历史构成的现实,并不是刻板的、一成不变的“概念性符号的X光照片”,而是活生生的、充满运动变化的“独特经验的肖像”。之所以是“肖像”而不是“X光照片”,其原因就在于历史性构成独特的现实,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每一现实都具有唯一性,是独一无二的“肖像”。因此,所谓深入到现实的本质一度当中去,就必然不能停留在“抽象”,而应该继续走向“具体”。“只有把它们置于具体的、有时模糊的,但一直不断的、丰富的、丰满的‘实际生活’——主体间的、可直接认知的经验连续体——的基本结构中才行。”实际生活是主体间的共同创造,是主体性与对象性的统一。历史和现实不是割裂的,而是相互融合的。“现实”的人都由“历史”的人规定而来,同时又变成“新的历史”的人;“现实”的社会都由“历史”的社会规定而来,同时又变成“新的历史”的社会。现实极其复杂,呈现出来的现状往往是混沌的、杂乱无章的。所谓对现实的理性直观和本质还原,都只具有理论的应然性,而不具有现实的实在性。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唯物史观,以“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为不自觉和无条件的前提,同时自觉到历史和现实的内在一致性,因而认识到,以历史性切入现实,以现实性切入历史,并且强调,“历史不是作为‘产生于精神的精神’消融在‘自我意识’中而告终的,历史的每一阶段都遇到一定的物质结果……使它得到一定的发展和具有特殊的性质”。历史绝不是观念的历史,不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历史性和现实性都以物质性的方式呈现,社会现实首先具体表现为物质生产方式。这是唯物史观区别于一切唯心史观的根本点,也是马克思不断深入政治经济学研究、进而开启《资本论》写作的根本点。历史的内涵逻辑要求深入到事物、历史事实的历史性和现实性的维度中去,“现实的”与“合理的”辩证统可能性与必然性辩证统一。

38、黑格尔认为,康德之所以会陷入此困境,就是因为他没有彻底抛弃以往认识论的先验主义前提,即认识者与认识对象的先验对立。按照黑格尔的唯心主义观点,要彻底克服这种先验的对立,第一就要抛弃物自体(自在之物),外界存在着什么固然要经过认识才知道(康德认识到了这点),外界有没有东西存在,也要经过认识才知道,不能是先于认识的设定。同时,能思的自我,也不可能如康德所说的,仅仅是一种没有任何内容的纯形式。因为不“思”的“思”仍然是一种“思”,即还没有思外物,而仅仅思了它本身。犹如失眠的人,告诫自己什么也别想。但真的没有想吗?不,想了,想了“什么也别想”。所以,纯思不是纯形式,仍然是有内容的,此内容即是它自身。形式和内容是不可分的,在这里形式即内容。

39、中国人讲的“道理”与西方人讲的“逻辑”是有着相同的本质的。只是它们的内容与形式不同。“道理”更形象朴素与实在化,“逻辑”更抽象纯粹与形式化。从词源上说,“逻辑”是“logos”(罗格斯)的音译,“理性”则是对“logos”的意译。“逻辑”与“理性”是同义的,词源都是“logos”。所以,即使中国人的“道”与西方人的“logos”并不相同,但,所谓的理性主义,也就是罗格斯主义,其实与中国的“道”本质是一样的。

40、在“精神-自然-辩证法”的根本性规范下,“自然的理念化”和“精神的历史化”,也是承认斗争和主奴关系的本有内涵。在生死斗争中,自我意识之原初自然性的“自由(灵)-生命(肉)-同一性”陷入“两极化”的对立冲突状态;在主奴关系中,作为纯粹“自我”的主人与作为纯粹“意识”的奴隶,事实上又构建为一种“合成”的“自由-生命-同一性”、一种合成的“Selbst(主、自由)⁃Bewusstsein(奴、生命)”。(cf.Zander,S.24)在此,一方面自我意识之自然性的“灵肉同一性”被“解构”(cf.TWA3,S.150),也即自然性在“类化”中“陨灭”(cf.TWA10,S.25);在奴隶意识对自然物的加工、赋形中,“自然的理念化”进程实际上也已开启。(cf.TWA3,S.154;TWA10,S.24;Kojève,S.69)另一方面,二者在主奴关系中又被“重构”,并因而进入其“理念性”(非自然性)持存:其主人意识内部的“自身反思性”作为精神的主体性样式(cf.GW20,S.423;Heintel,S.213),藉此在“非对称性承认”中进入“交互主体性”的实在历史时空,“精神的历史化”藉此开启为“奴隶制”作为文明的开端;其奴隶意识直接所是的自然“生命”状态,也最终反转为其特定的精神“自由”。

41、(先验哲学之所以成为一种意识形态批判,就在于这种一般人熟视无睹、当作天命接受下来的东西,思想家却想问一句凭什么。庸人可能会不屑,司空见惯的东西还需要问原因吗?你出生之前还要先问你妈的名字吗?——但我得反诘一句,至少你得看好了她是不是在分娩,不要从屁股出来了。——“服务员你看,这鸡多老了,嚼不动。”

42、我们对马克思辩证法的理解,不能停留在形式方法上,而应该深入到内容方法上。辩证法所对应的“逻辑”,不是形式逻辑,而是内涵逻辑,是关于现实的内涵逻辑。

43、摘 要:在严格的黑格尔“辩证法”概念规范以及文本的阐释下,本文认为“主奴辩证法”是一非法概念。因为主奴双方在其非对称性承认中不具有彼此过渡到对方之中的辩证关系,取而代之的是主奴双方各自在其自身的“自由”(灵魂)和“生命”(肉身)诉求之间的悖反机制。发生于主奴关系中的双重“灵肉辩证法”,因为一方面未导致主奴双方地位的反转,另一方面未导致主奴关系的解体,所以只是一种“弱悖反”。基于此,主奴关系显现为一种“自然状态”下“合目的”的恒定结构形态。在其中,精神世界、主人与奴隶作为合成的“Selbst⁃bewusstsein”以及自然世界,共建一种具有间接反思关系的“结构性耦合”。奴隶意识的“教化”和为自由之进阶奠基的人类生理性“共生”,体现出世界理性在此结构性耦合(奴隶制)中设定的、在世界历史意义上的“目的论”规定。

44、萨德-费洛认为,“新辩证法”对马克思辩证法做黑格尔式解读,这种立场大概受列宁的影响,“不钻研和不理解黑格尔的全部逻辑学,就不能完全理解马克思的《资本论》”。然而,问题的关键在于,“新辩证法”错误地理解了列宁的这句话,以至于认为,因为马克思与古典政治经济学决裂不彻底,导致《资本论》与其思想体系存在不兼容,导致我们无法对《资本论》进行系统的辩证式阅读,所以应当沿着黑格尔的路径重构马克思的《资本论》。不理解黑格尔的逻辑学,想要理解《资本论》是不可能的;想要完全理解《资本论》,仅仅理解黑格尔的逻辑学也是不够的。就黑格尔的逻辑学本身而言,我们也需要“全部”理解,即理解“全部”逻辑学。可以说,“新辩证法”注意到这一重大的理论困境,也试图进行彻底解决,然而从实际效果看,却是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这恰恰背离列宁着重强调的理解“全部”逻辑学的嘱托,并且走向他曾告诫的唯心主义危险。“新辩证法”认为,逻辑学只有是一套范畴体系才可靠,《资本论》是关于资本主义社会的逻辑学,其中的政治经济学分析和批判只能算作说明性材料,在《资本论》中不起实质作用。这种观点恰好把逻辑“形式化”了,变成“脱离了物质、脱离了自然的、神化了的绝对”。而事实上,正如《资本论》的副标题“政治经济学批判”,从商品—货币—资本展开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就是资本主义社会的逻辑学。

45、在“自我意识自身确定性的真理性”以及“理性的确定性和真理性”两节,意识的主观“确定性”之客观化为“真理性”是一条贯穿其整章的线索。在自我意识一章,无论是欲望的满足还是非对称性承认的实现,都是“确定性”被证实为“真理性”的途径。主人无条件的“自身反思性”(Selbstreflexivität)作为其主观“确定性”,在奴隶意识中得以对象化、因而客观化为一种“真理性”。但在此“非对称性承认”中,奴隶的“自我”“自为存在”事实上已失去其效准。(cf.GWS.432)因而,主人的“自为存在”这一“确定性”并非在另一个对等本质的“自为存在”中、而只是在一个“非本质的[奴隶]意识”中生成为“真理性”:“独立的意识[主人意识]的真理据此是奴隶意识”。(TWA3,S.152)恰因主人的“自我”只是实现在奴隶意识这一“无我”的、非本质的“单纯意识”中,所以并未生成两个“Ich”的“Wir”,作为个体性和主观性的真正扬弃(cf.GWS.433),以及“确定性”的真正“真理化”:“因而他[主人]所确定的不是自为存在作为真理”(TWA3,S.152)。又因为奴隶意识在劳动中所贯彻的只是主人追求欲望满足的生理性行为,所以主人实现于奴隶意识中的“行为”便只是“其自身的非本质的行为”。然而,将自身的“确定性”在奴隶这一“非本质的意识”上证实为非本真的“真理性”,依赖奴隶的服务并在其中仅仅施展其欲望性的、“非本质的行为”,却无论如何也不意谓着他已丧失其主人身份而颠倒成“奴隶”。尽管学者大多正是基于对黑格尔上述致思思路的错看,以及对黑格尔对主人意识上述缺陷之陈述的误读,才最终不免望文生义地生成“主奴辩证法”这一阐释路径。

46、回到马克思“历史的内涵逻辑”对黑格尔“理念的内涵逻辑”超越的问题,以财产权为例,黑格尔把占有关系的定在即所有权作为《法哲学原理》的逻辑基础,这是符合资产阶级政治国家要求的。既然所有权是“不自觉和无条件的前提”,那么财产权就是一种天赋人权。正因为一切以所有权和财产权为“内在原则”,所以黑格尔把国家的普遍等级给予普鲁士的容克地主,法哲学思想成为普鲁士的“官方哲学”。马克思所要做的是,对黑格尔哲学的“颠倒”,实际上是德勒兹意义的“平面”转换。对现实的批判,既不是对纯粹思维的批判,也不是对某一现象的批判;既不能停留在对政治国家的批判,也不能停留在对“商品堆积”的批判。马克思“是从‘物与物的关系’中揭示其掩盖的‘人与人的关系’,通过对‘把人变成帽子’的英国古典经济学家李嘉图和‘把帽子变成观念’的德国古典哲学家黑格尔的批判,把对‘抽象存在’的批判展现为对‘死劳动’(资本)的批判”。聪明的唯心主义比愚蠢的唯物主义进步,然而纯粹思辨无论如何也无法达到现实性真理,只会越走越远,要么成为一种虚假的意识形态,要么成为一种完完全全的乌托邦。黑格尔哲学充满了历史感却没有现实的历史;而马克思哲学实现了历史性与现实性的统一。马克思的《资本论》和政治经济学批判,揭示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原理。这既是资本主义社会、资产阶级国家自身的辩证运动,也是这一运动的固有逻辑。一方面现实呈现丰富多彩的内容;另一方面关于现实的内涵逻辑是历史和逻辑的统是根本性的、稳定的。“唯物主义的逻辑、辩证法、认识论”三者同必须以唯物史观的方式,深入到社会现实当中,才能得到正确理解。

47、恩格斯说,按照黑格尔的辩证思维方式,凡是现实的都是合理的这个命题,一定会变为另一个命题,即凡是现存的,都是应当灭亡的。这意味着一切现存的东西,都不是永恒的,而是暂时的,一切肯定的存在中都蕴含着否定的方面;肯定中蕴含着否定,否定中蕴含着肯定。这就是平时我们常说的,一切现存的事物都蕴含着矛盾。所以,黑格尔说:“认识矛盾并且认识对象的这种矛盾特性就是哲学思考的本质。”(注:黑格尔:《小逻辑》,第132页。)

48、辩证法三段论,是一套方法论,分三个步骤,第一步骤 根据目前观察到的现象,给出一个命题描述这个现象,第二步骤,给出这个命题的逆命题,找到符合这个逆命题的现象(辩证法中有可能这一步不能完成的,而不是必然有符合这个逆命题的现象),第三步骤,综合两组现象,找到其共同点,给出新的命题。

49、摘要:黑格尔的“辩证法”思想来自苏格拉底的logos精神;中国朴素辩证法思想则继承自中国传统“道”的思想。通过仔细分析这两种“辩证法”的前提与边界以及形式与内容,试图更深刻地阐释东西方文明的差异。分析“辩证法”的同时,我也发现了黑格尔在阐释自己辩证法思想的时候,通过一个形而上的假设,结果引入了一个逻辑性的错误,以至于黑格尔与康德等西方哲学前人的观念产生了一点“歧异”。而,这个被引入的逻辑性问题,对后人的观念乃至此后西方“唯物主义”哲学的走向都有重要的影响。

50、萨德-费洛从必然性、自足性、结构和环境、唯心主义等方面指出“新辩证法”存在明显的理论缺陷。具体的概念范畴不仅来自逻辑结构自身,而且来自社会性和历史性的决定因素;它既取决于结构和趋势,也取决于主体、相反趋势、背景环境和偶然性。即使“新辩证法”能够抓住资本主义在结构上的决定因素,但如果忽略具体的历史性条件和环境,仍然无法解释其相反趋势及趋势和相反趋势的相互作用。“新辩证法”具有潜在的误导性,因为它主要关注具体决定因素中的逻辑结构而不是物质结构,这样会导致“逻辑具体化或者经验逻辑化”。就《资本论》而言,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分析并非先验地服从某一“逻辑”,并由此“逻辑”要求决定概念序列,进而由概念序列的需要决定现实材料。马克思从来不反对吸收和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的一面,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存在一个黑格尔式的“绝对理念”或“逻辑”,因此在这一点上,马克思从一开始就明确反对黑格尔哲学。

51、“对不起先生,我们这里进食材的时候没有看过鸡的生平档案,我也不了解每只鸡的历史。”)

52、大家可能会想到17世纪伟大的思想家斯宾诺莎的名言:“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这话似乎是很辩证的,但是他的哲学却没能走上唯物辩证的道路,为什么?抛开了历史的原因,就纯逻辑的原因说,就是因为没有能解决实体的能动性的问题。斯宾诺莎是谈到过能动性问题,因为在他看来,实体是自因的。因此他说,作为整体的实体(即作为整体的自然,在斯宾诺莎这里,神、自然与实体是可以互换的概念)是能生的自然,即能动的自然。但这里的能动性与人没有关系。因为,人不是实体,只是实体的部分罢了。而作为部分总和的实体则是被生的自然,即被动的自然,人即属于这被动的部分。

53、马克思的辩证法,以唯物的形态阐述了资本主义制度,黑格尔提出的自由国家和马克思的共产主义是辩证法发展的两种截然不同的结果。扩展资料黑格尔的辩证法的真正“合理内核”正是他吸收了培根、洛克等归纳派的思想,而用于修正笛卡尔等人的唯理派的思想。

54、作者:周丹,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55、    恩格斯接着研究了黑格尔哲学固有的缺陷以及超越它的可能性:

56、“存在”是“道理”(思维)的外在形式,“道理”(思维)是“存在”的内在形式。这里的“道理”与“思维”是广义的,而不是狭义的,无论广义还是狭义,都是存在的内在运动形式。“存在道理”这种重言,表达了对真理的强调与肯定,也表达了所谓的“辩证法”,即是一内、外一妙、徼一正、反的同一。或者可以讲,“辩证法”是“存在道理”的内在,“存在道理”是“辩证法”的外在。再或者,“辩证法”与“存在道理”也是同一。

57、德国人民反对德国制度就需要对德国制度进行批判。批判这种落后的制度,不是要驳倒这个敌人而是要消灭这个敌人。

58、哈贝马斯在《现代性的哲学话语》中认为,黑格尔原本打算从主体性哲学当中寻找突破康德哲学疑难的途径,从而寄希望于在概念中认识、确证真理,然而这条路又走向了另一个极致,即更深层次的主体性形而上学。马克思扬弃了黑格尔的逻辑和辩证法,当黑格尔把现实的内容“向上”导入绝对理念和抽象思辨时,马克思却“向下”扎入现实生活以及人的实践活动当中,而这恰好是抽象思辨终止的地方。总的说来,在康德、黑格尔、马克思之间,从“逻辑”上看,形成了一条依次超越的链条:内涵逻辑(辩证逻辑)对形式逻辑(先验逻辑)的超越,历史的内涵逻辑对理念的内涵逻辑的超越。

59、综上可见,“主奴辩证法”这一概念在文本基石,以及概念生成的推导链条上并非坚实稳固、环环相扣、从而具有无可指摘的严格性。简言之,其主要疏漏在于:第将发生于主奴双方各自的(主体内)原初“目的设定”与最终“结果实现”之间的辩证机制,不加深思地直接简化为主奴之间的(主体间)辩证机制;将黑格尔对“非对称性承认”之缺陷的陈述,误读为主人身份的丧失;第将上述悖反机制理解为主奴间的“反转易位”,而最终导向概念阐释上的悖论;第将奴隶的“固执己见”这一有限自由误解为具有自主行为权限的自由、导致其直接“解放”的动机,并由此得出“主奴辩证法”的结论。但在《精神现象学》中,黑格尔从未陈述所谓“主奴辩证法”以及主奴之间的反转易位机制。因而,在任何以“主奴辩证法”来阐释黑格尔“非对称性承认”形式的尝试中,都存在一种阐释本身的非自洽性。邓晓芒虽然意识到了这种主奴间“反转易位”的无意义性(参见邓晓芒,第131页),却依然将奴隶意识的反转理解为无意义地“翻身做了主人”。(邓晓芒,第207页)伽达默尔虽用内涵主奴反转机制的“主奴辩证法”来理解黑格尔的主奴关系(cf.Gadamer,S.234),并明确给出主人意识过渡为奴隶意识的内在生理和心理动机分别是“欲望依赖性”(AbhängigkeitderBegierde)和“畏惧性服从”(ängstliche[r]Gehorsam)(Gadamer,S.233),却从未同样明确指认奴隶反转为主人。相反,他在此只是勉强指出“奴隶通过劳动达到了一种比享受着的主人更高的自我意识”(ibid.,S.239),并只是将其视为奴隶获得解放的前提条件而并未直接导致其解放。尽管按照“主奴辩证法”的概念规范性,这应该是必然的结果。

60、它指出:世界万事万物是永远运动和普遍联系的,而运动的法则主要是依据一切事物内部的客观存在的“一分为二”的矛盾性构成的辩证运动法则,联系的纽带与方法主要是客观存在的既对立又统一为核心的一系列辩证原理组成的纽带。

61、“存在道理”是世上唯一的绝对真理,所以,我们应该将它做为我们唯一的绝对的信仰。但,信仰的形成,是历史积淀形成的,不是短暂的现实的斗争协商形成的。只有经过历史的沉淀才能形成信仰。历史的辩证法,与现实的辩证法也是内外同一的关系,而非黑格尔假定的先后斗争的关系。历史是现实的内在,现实是历史的外在。所谓的“真理”,就是这种毫无具体所指的抽象的肯定的重言语句。不具体的抽象,也就在其含义上囊括了一切具体所指。一旦,对这种毫无具体所指的抽象的肯定的重言语句加一任何具体的限定所形成的表达,就是所谓的相对真理。黑格尔称“存在道理”为——“绝对精神”,西方哲学界称之为——“理性主义”或“罗格斯主义”。“存在道理”,在理性主义者看来,是一个你即使在受到了各种“无理”(相对真理,本质却是绝对真理)的“打击考验”后,也仍然不该丢失的信念。万事万物的起点是从这里开始,终点也在这里结束;人类文明也从这里开始也到这里结束。中国的道家称之为——“太极”,是一切的始终。我们一切行为的始终无论如何都是在——“讲述”道理。

62、李逸超,1987年2月生,德国耶拿大学哲学博士,中山大学哲学系博士后,主要研究领域为黑格尔承认理论、法哲学、逻辑学、自然哲学等。

63、内涵逻辑是内容自己展开自己,形式从属于内容的逻辑,是关于现实的逻辑。黑格尔反复说过这样一句话:“凡是合乎理性的东西都是现实的,凡是现实的都是合乎理性的。”如何确立和论证“理性的”和“现实的”这两者之间的必然性关联,是内涵逻辑自我确证的首要任务。

64、正是在欲望的纯粹生理性满足中,主人的“自由”才最终反转成“生命”这一对立面。这一“反转”具有如下环节:首先,“主人通过独立的存在[具有独立性的自然物]间接地关联于奴隶”(ibid.);因为主人通过生死斗争已证明它是“自由”的自为存在、并是“超越于这一[物性]存在的权能”(ibid.),奴隶却相反不能超越其肉身“生命”而仅“在物性中有其独立性”(ibid.),所以主人能最终以“物性”(生命)为中介或筹码、为维系奴役的“锁链”(ibid)而控制奴隶。其次,基于对奴隶的控制,“主人也同样通过奴隶间接地关联于物”(ibid.)。他让奴隶去加工物,去扬弃欲望对象的独立性。最后,因为经过奴隶的加工,呈现于他的欲望面前的只是被扬弃了独立性的、可直接享用的欲望对象,所以他最终能够在对物的纯粹享受中“达成[对物的消耗的]完结并[……][得到]满足”。(ibid.)至此可见,那原先使得主人超越于“生命”“物性”而得以奴役奴隶的“初始自由”,在其实现中却最终降格为纯粹生理性的欲望满足。黑格尔将这种“满足”称为“纯粹的自身感觉”(unvermischte[s]Selbstgefühl)(ibid.,S.153),而“自身感觉”则恰好表达了“灵魂”的“肉身化”(Verleiblichung)这一辩证反转的发生。因为,“肉身性的要素”是自身感觉之不可或缺的生发基础。(cf.GWS.412)

65、因为“自我意识”本身即是一个映射着“概念逻辑”的概念,而(自我)意识与其对象(自身、自然物和另一个自我意识)的纠缠现象,从根本而言也不再建基于外在性的对立,而是源于概念自身的分化。(cf.TWA3,S.139;GW11,S.21)在自我意识开始进入“承认运动”的“主宰与奴役”一节,黑格尔开篇就提及“概念”在自我意识的双重化(承认)中的“多方面的、多指涉的纠缠”(TWA3,S.145),并继而指出:“这一在其双重化中的精神同一性[承认了的存在]的概念之离析化(Auseinandersetzung),向我们展示着承认的运动”。(ibid.,S.145f)并且,在理性一章的“B理性自我意识之通过自身的实现”一节,在符合“承认的纯粹概念”(ibid.,S.147)的“对称性承认”最终实现出来之后,黑格尔也最终将“概念”明确地称为一种最终实现了的“目的”。(cf.ibid.,S.264)那么,在“概念”之合目的生成的承认进程序列中,“主奴关系”作为一种“非对称性承认”形式,究竟具有何种合目的性呢?

66、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黑格尔哲学在中国的地位是很高的,虽然人们时时刻刻在批评他的唯心主义,但是,这个唯心主义体系所蕴含的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理论来源之一。所以,不要说在思想理论界,即便在思想理论界以外,黑格尔也是很受人重视的。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情况便大变了。谈论与研究黑格尔的人越来越少了,为什么?原因在黑格尔哲学以外。即因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失宠了。结果便殃及池鱼,黑格尔哲学也失宠了。

  发布日期:2023-09-26  投稿会员: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