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辩证法内容(优美语句48句)

黑格尔辩证法内容

1、但是,有人可能会主张,黑格尔的“逻辑学”正是在致力于定义绝对者;而在《逻辑学》的“导论”中,黑格尔声称:“客观逻辑毋宁说取代了从前的形而上学。”(SL,48)(2)而在黑格尔看来,从前的形而上学一直致力于定义“大全”或绝对者(《小逻辑》,贺麟译本,§30);他甚至直接说:“这些范畴也可以看成对于绝对的界说,或对于上帝的形而上学的界说”(《小逻辑》,贺麟译本,§85)。因此,说黑格尔也寻求某种关于绝对者的定义或知识似乎也并无不妥。

2、这两大要素相互之间也有关系。否定之否定作为原则,是一贯的原则,不是否定一次以后就不否定。否定能作为原则需要返回自身,是否定之否定,否定自身。这就是“反身性”的原则,“否定”返过来否定自身,反身性就是反思。否定与反思不可分割。(黑格尔辩证法内容)。

3、事物都是相对相生的,这其实和我国道家思想非常类似,老子说:“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

4、尽管很多人深受黑格尔的影响——像海德格尔,哈贝马斯都非常深受黑格尔的影响——但是在这点上都非常拒斥黑格尔的影响,就是因为黑格尔提出历史理性似乎是反对人的自由的,压制人的自由创造的。这完全是一种误解。其实,他的历史理性并不是先扣一个帽子,一个框框,而是从人的自由创造里面找出来的规律。

5、是反思的因素。就是反过来追溯其原因,返回它的根据,追溯它的来龙去脉,反思的思想在黑格尔那里很关键。怎么反思呢?通过一种逻辑与语言的连贯性,语言记载我们思想。这是辩证法很重要的思想。

6、综合前面所说,黑格尔辩证法就是一个以论证形式体现的理念作为生命有机体的发展过程,其形式表现就是一个概念运动的系统。这个系统的目的是什么?当然是证明理念是真理。一谈到证明,我们往往认为这仅仅是我们作为主体的事情,是主体通过证明活动确立对象的真理性。但黑格尔认为这样的从主体出发通向客体的做法没有摆脱主客分离的模式,没办法取消主观性。所以他改变了做法,让理念自己证明自己,他的整个作为一般辩证法形式的逻辑学体系,讲的就是自己证明自己的机制。按照他的说法,以前的真理观从主客二元出发,强调“主体符合客体”,自己的真理观则扬弃了主客二元,强调“事物符合它的概念”。逻辑学从“存在”到“本质”到“概念”,讲的就是理念在自身的发展中从自在到自为,将自己确立为真理的发展过程。

7、斯宾诺莎认为,自然界中没有任何偶然的东西,一切都是由必然性决定的。人类社会和个人的一切也是严格地被决定的。那又何来自由可言呢?所谓自由,即“仅仅由自身本性的必然性而存在,其行为仅仅由它自身决定”。这种定义,我看只能适用于他所谓的“实体”。在实践上离真正的自由还很远。因为真正的自由,不仅是对必然性的服从,同时也是对必然性的超越;而且仅仅由它自身决定其行为一说,也是不现实的,只有对绝对孤立存在的东西(根本没有)才可以如此说,现实存在着的一切都处在普遍联系中、相互作用中。也就是说,斯宾诺莎实际上还没有真正解决自由与必然的关系问题。所以,他没能突破传统的思维方式,走上辩证思维方式的道路。

8、自由是痛苦的,但是只有自由才是人的出路。中国传统的解释没有把运动放在自由的上面。荀子讲人之性本静,感于物而动;老庄讲虚静寂寞无为,老子崇尚安静;儒家也讲安静,温静,儒雅之士;禅宗更是四大皆空,佛家讲不要去追求,中国传统文化历来都主张人心要安于现状,不要去追求,追求就会碰钉子,就会触犯法规,没有好结果的。

9、固然我们可以说辩证法是内容的运动,是生命有机体的发展,但这只是说了辩证法的内容,还不是辩证法。在黑格尔思辨哲学中,内容决定形式,但毕竟不同于形式。所以对生命的描述只是描述了生命的辩证性,对这种辩证性的揭示既可以用理论的形式,也可以用文学艺术等其他形式。那么黑格尔的辩证法(实际上也包括所有辩证法)的形式是什么?众所周知,按照辩证法原初的意义,辩证法离不开语言。而谈到语言就牵涉到概念,所以到后来人们就把辩证法的形式归结为概念。直到现在,大家还是有共识,即辩证法总归是理性、思维的事,其形式必是语言、概念而不是形象。但是光说到这里还不够,语言既有描述性语言也有论证性语言,概念也有形象概念和意义概念,而辩证法的形式是论证性语言和意义性概念,人们将其概括为理性思维、逻辑思维的形式。从这个角度说,黑格尔辩证法的一般形式就是他的思辨逻辑。

10、这个哲学的基础是唯物论,主导则是辩证法。唯物论与辩证法互相制约、相辅相成、永远有机结合推动着这个哲学本身与社会实践亦步亦趋地一同进步着。

11、在黑格尔看来,认识者以自身为对象是能成立的,而且只能以自身为对象。因为我们要讨论的是思想,而不是感觉经验。感觉的对象是外在于感觉者的,与感觉者并列的。所以,感觉者与感觉对象都是有限的实体。反之,思想的对象是内在于思想者的,是思想者自身。所以,思想者之为思想者是个无限的实体。黑格尔曾经说过,思想的简称叫“我”。这是个十分通俗而又十分深刻的概括。在我们说“我”的时候,思想者和思想的对象不就是同一个自己吗?一个刚刚学语,还说不出“我”的孩子,即还没有健全的逻辑思维;一个不能正确使用“我”的成年人,一定是个白痴。

12、于是,自我意识从诞生那天起,就被卡在了“我”和“世界”之间进退不得,无限摇摆,从某种程度上说,欲望就是自我意识的不满足状态,这其实是叔本华的悲观主义哲学思想,无法满足的欲望,会给我们带来痛苦,解决这种痛苦的最主要手段就是通过把外物变成自我的一部分,来消除它的外在性,使我们暂时停歇内心的挣扎,为“自我”找到一个落脚点。这正是物质欲望的本质。(黑格尔辩证法内容)。

13、一般说来,当代哲学家由于处于启蒙和现代化所带来的弊病逐步显露的时代,所以偏重强调人的自由活动。这样,他们的辩证法基本上是人学的,强调异化、否定,成为这种辩证法趋势的核心特征。实际上,历史中人们过多地受到外在强制时,人们就会注重个体自由。当前资本主义生产逻辑所产生的对人的压抑,建立于这种逻辑基础上的制度对人的压抑,也使人们更为注重自我,注重否定性,人们注重打破这种现存的东西,是可以理解的。与此相应,启蒙和现代化所秉持的理念也遭到了人们的批判。人们不再热衷于论证这种理念的合理性,而是过多地把资本主义生产逻辑所产生的弊病归结为这种理念的体系。这样,对现存事物的否定就和对理论体系的否定联系在了一起。人们认为黑格尔过分强调同一性、肯定性、普遍性、逻辑,等等,贬低了差别性、否定性以及逻辑所指谓的现实内容。但是,好多对黑格尔的批评,实际上是建立在没有充分估计黑格尔辩证法的复杂性的前提下形成的,略显偏颇。这种偏颇不是由人们的理解力或认识水平造成的,而是由人们给时代开出的药方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人学和批判立场造成的。其实,即使在这样一个批判的时代,同一性、普遍性也是需要的,否则,时代可能走向主观性泛滥、个人主义盛行的境地。所以,冷静地思考一下黑格尔的辩证法是有意义的。

14、不过,黑格尔认为,思想与对象的关系,或者说思想以自身为对象的这种关系,不是像经验论或唯理论者所了解的那样,仅仅是一种直接性的关系,而是有中介的直接与间接辩证统一的关系。例如,“我看到了什么什么”,这是一个判断、一个认识。这个认识在我思想中,它的直接对象是什么?是“我”。不过不是任何一个“我”,而是看到了“什么什么的我”,因而作为对象的“我”是经过“什么什么”的中介而成为对象的。没有感觉材料的中介,作为对象的“我”仅仅是一种空洞的同语反复,一种纯形式。只有经过了感觉材料的中介,“我”才成了有内容的现实对象。“我”作为对象的现实性有赖于感觉材料,也就是说,“我”作为对象的现实性来源于感官对象的现实性,即思想的现实性来之于感官对象的现实性。但是,由于黑格尔的唯心主义偏见,他认为,形式是如此,实际上相反。感性对象的现实性却源于思想。他说:“感性的东西是个别的,是变灭的;而对于其中的永久性东西,我们必须通过反思才能认识。”(注:黑格尔:《小逻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25页。)因此,前者只是现象,后者才是本质。“理性是世界的灵魂”,“自然界是一个没有意识的思想体系”(注:同上书,第80页。)。

15、黑格尔的辩证法主要是逻辑性质(概念性质、命题性质)的,黑格尔把辩证法当作逻辑(即思辨逻辑、辩证逻辑)。黑格尔的“主题”是指演绎学派和归纳学派所说的“普遍概念”和“普遍命题”。

16、第一哲学家ID:firstphilosopher

17、黑格尔的辩证法把自由的超越性和规范的必然性结合在一起,也就是把自由和必然性合在一起,它是以往西方哲学发展的集大成。整个西方哲学从古希腊以来,就有强调人的自由这一方面也有强调人的规范的另一方面,经过中世纪,文艺复兴,启蒙时代以来也是,有些人强调自由的突破性的力量,有些人强调规范的力量,那么黑格尔把两者辩证地结合在一起,使它成为了辩证理性。

18、马克思在谈到黑格尔哲学的思想根源时曾经说过,黑格尔哲学是斯宾诺莎的实体、费希特的自我以及二者的结合。斯宾诺莎在当时的德国影响是非常大的,很多人赞同斯宾诺莎的实体观,黑格尔也是如此。我们知道,斯宾诺莎的实体是一个绝对必然性的整体,至大无外,自本自根,他称之为“自因”。但是,黑格尔认为斯宾诺莎实体缺少个体性原则,这样的实体就成了凌驾于一切特殊、个体的普遍物,黑格尔对此不满意。在此他更为赞同莱布尼兹的个体性原则。莱布尼兹也讲实体、大全,但他和斯宾诺莎不一样,他认为每个特殊的单子都是一个实体、大全,都是自我决定者(自因)。这种将普遍寓于特殊之中形成的实体就是个体。莱布尼兹的个体性原则也被黑格尔所接受,在黑格尔那里成为高于整体性原则的一个更高原则。比如在《小逻辑》中,作为绝对必然性的实体属于本质论阶段,它要经过一系列阶段,才发展成个体性,概念论的原则就是个体性的原则,而概念论是最能代表黑格尔本人的思想的。总之,个体性原则是一个将普遍性内化在各环节之中的原则,普遍内化在特殊中就成为个体。黑格尔认为生命的原则就是这种个体性的原则。比如,一个机械体中各部分相加才是整体(部分与整体的关系);而一个生命体或有机体中,每一个特殊的细胞都包含着整体的信息,因而它们不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而是普遍与特殊的关系。这样我们就可以看到生命体既是普遍性、又是特殊性,又是二者的统一即个体性。

19、真正的超越是自己有了新的规范才能超越。中国古代的自由精神之所以没有结果,道家和禅宗的自由人格之所以最后还要由儒家的这样一套礼法规范来收拾,就是因为它破除了一切规范之后,没有建立起新的规范,没有建立起自己的规范。我们今天道家和禅宗精神可以说是泛滥于世,我们在老百姓里面和市场上到处看到道家和禅宗的为所欲为,以为那就是自由。但是没有规范,这种自由是超越不了的,实现不了的。

20、我选取的是王庆丰老师的讲座“辩证法的观念”。

21、一提到理念,就会想到“绝对”“绝对理念”,实际上绝对这个词是被谢林用作了哲学的核心词,黑格尔沿用了,叫绝对理念。因为理念是绝对,所以对理念的理解要通俗易懂,最好不要从它“是什么”开始,而是从它“不是什么”开始,然后进行描摹。理念是人产生的吗?一般人这样理解,特别是持人学观点的主体主义者几乎都是这样看的。康德在探讨理念产生的时候,也有这个看法,认为心灵、宇宙、神等理念与理性的推论相关,但是黑格尔不同意这个看法,认为这样的理解必陷入主观主义,而理念是客观的。理念像在柏拉图那里一样,不仅不是人产生的,反而包括人在内的万事万物都表现理念。所以为了保持理念的原初客观性,他往往也把它叫斯宾诺莎意义上的自本自根的实体。但是反过来说,理念和人就没有关系吗?有关系,因为没有人,理念高高在上成不了真理。理念是一道一理,本身是抽象的,只有落脚到万事万物,才有客观性,才有它的“实存”。不仅如此,只有在人之为万物之灵的自觉中,才能悟到这实存,从而达到真理。由于人也是理念的实存样式,所以人对理念实存的意识或自觉,也是理念自身在发展中达到的自我意识。这样,理念就成了主体。黑格尔有时也把它叫作“自我”,就是指的理念作为这样的主体。这样,理念首先是实体,同时也是主体。进一步的问题是,理念是客体与主体的统一吗?既是又不是。说是,是说主客体的分化和统一都是理念的表现;说不是,是说主客体统一总以主客体对立的二元为前提,而理念既是主客体分化之前的原初一体状态,又是主客体分化的分离状态,又是分化中统一的状态。这种既是实体、又是自我(精神),又是主客统一的发展过程的东西应该怎样理解,换句话说,什么东西能把实体、自我、主体、客体统一起来?能把这些结合起来的只能是一种活的东西,一种有机体或生命。所以理念实际上是发展着的生命。只有在生命过程中,这些有差别的东西才可能被统一起来。

22、或许,马克思的另一个说法是成立的,黑格尔辩证法处理的仅仅是“思维的生产史”(《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第96页);毕竟,黑格尔坚定地追随康德的如下想法:“直观无概念则盲”(《纯粹理性批判》,邓晓芒、杨祖陶译本,A51/B75)——这也就是说,没有概念,人们根本就看不见任何东西,换而言之,事物的内容只有在概念之中才能呈现出来——这便是《精神现象学》“导论”中光线比喻的含义。

23、这就是说,黑格尔看到了自然动物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关系是根本不同的,自然动物只是适应自然而生存,所以,它们两者的关系是和谐一致的。但是,“自然对人来说只是人应当加以改造的出发点”(注:同上书,第92页。)。正是这种改造自然的实践活动,形成了人所特有的存在方式。这种存在方式的特点就在于它不是简单地肯定外在给定的条件(如自然动物),相反地肯定给定的条件是为超越与否定给定的条件,也可以说,通过否定来达到新的肯定。用黑格尔的唯心主义语言说:

24、精神分析视野下的欧洲激进政治哲学|否定性的“最好政制”

25、即便该体系本身在黑格尔死后便开始遭到质疑,黑格尔的一些具体思想仍然对克尔凯郭尔、马克思、卢卡奇、萨特、波伏瓦、梅洛–庞蒂、拉康、利科、阿伦特、塞拉斯等人产生了深远影响。在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期间由波普尔所代表的一代人的误解后,黑格尔主义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复兴。这是因为,他在人类共同体生活方式、艺术和宗教之于人类存在的地位、自然科学思想方式的局限性等话题上提出了至今振聋发聩的见解,尤其是在承认了恶的不可避免性的同时,主张一种理性的乐观主义,强调宽恕与和解的重要性。这些主题很大程度上是通过60年代以来对《精神现象学》的重新解读而实现的。

26、设计与哲学ID:PhilosophyDesign

27、《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罗伯特•斯特恩著,丁三东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22年8月。

28、诚然,在黑格尔与柏拉图之间,我们确实可以建立起来一个思想史的关键联结:同柏拉图相似,黑格尔认为“绝对知识”——或者说,关于整体的知识(knowledgeoftheWhole)——是可以在世界内获致的,但这个目标必须假以时日才能达成。换言之,人类达至智慧是可能的,但必须在时间的向度中达至。

29、恩格斯总结概况了黑格尔的《逻辑学》提炼出了三大规律: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

30、其一是海德格尔的批评——我可以合理地假设,黑格尔是海德格尔的批评目标(至少是之我不清楚海德格尔这里是否还有其他的批评对象):“辩证法为了它自己的可能性而要求如其预先规定的那样来看待所有存在者,在意义上将一切预先框定在一个次序化的范围内。辩证法最擅长做的就是不断地扬弃,然后重新达到统一。”(转引自ppt第10页)这一段的批评的要点在于:辩证法在预设了一个绝对者或绝对的原则,因此它才能扬弃各种矛盾和对立,重新回到绝对者的自我统一之中。

31、 本文原载《社会科学家》2016年第12期

32、一种已经从意识对立里解脱出来的客观化行动,就很近似于可以一般当作思维本身的那种东西了。但这种行动不应该叫做意识,意识自己包含着自我与其对象的对立,这种对立,在那种原始行动中,并不存在。

33、我们可以看到,除了从思想、理念的精神层面转到人的具体的诸种物质需求层面(精神被生产力所代替),马克思和恩格斯几乎完全地继承黑格尔的普遍历史论:马克思将资本主义社会看成人类社会发展的一个必经之“阶段”,恩格斯则把无产阶级革命看作人性从必然王国到自由王国的一跃。“分析的马克思主义”代表人物柯亨(GeraldA.Cohen)在其名著《卡尔·马克思的历史理论:一项辩护》中尝言:“马克思关于历史的观念,保留了黑格尔历史观念的结构,但赋予它以新的内容”。拜塞尔更具体地指出,“黑格尔将哲学、宗教、文学看成社会与政治的诸种状况之产物,就和马克思一样地多。”区别就在于黑格尔将这些状况看成是绝对精神的各种面向,绝对精神在这些状况中实现自身。因此,除了去掉绝对精神这个概念,马克思并没有离开黑格尔太远,“的确,除了关于绝对理念的形而上学,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并没有比黑格尔的历史主义多出什么来。”马克思主义研究专家伍德(AllenWood)也写道:“黑格尔主义历史和马克思主义历史之间,有一个巨大的亲和性。这个亲和性远比马克思本人所通常承认的大得多。”“在很多方面,社会阶级在马克思的历史理论中所扮演的角色,就和民族在黑格尔历史理论中扮演之角色完全相当。”对于马克思与恩格斯来说,人的自由的最终实现,就在那无阶级差别的共产主义社会中:无产阶级最终推翻资产阶级,历史便进入终结。和黑格尔一样,马克思视这一历史进程为真正的“科学”;黑格尔的“理性的狡计”则被恩格斯称作为“历史的狡计”。

34、也就是说,人必需要有一个“非我”作参照物,才能了解何谓“自我”。

35、正题必然地派生出它的对立面———反题,并且和反题构成“对立”,最终二者都被扬弃而达到“统一”的合题。

36、这是黑格尔辩证法的两大要素以及它们的相互关系,我作出了这样一种解读。那么,下面就讲中国人是怎么理解黑格尔辩证法的。我认为有很多东西要把它正误。

37、马克思早年是青年黑格尔派嘛。探析黑格尔辩证法有助于深入理解马克思主义。若想不是片面教条式地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非追溯到黑格尔辩证法不可。它究竟是如何构成的?它的内涵、内部结构是怎样的?黑格尔辩证法有通俗的解释,所谓质量互变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这三大规律。这是恩格斯最早概括的。

38、如果人像自然动物似的,只是适应自然界而生存,那末也就不会发生认识自然界的问题。正因为要改造自然界才产生了要认识自然界的问题。所以,如果这种认识忘记了认识者自身也在这个自然界中,而且还受着自然界的制约,那就一定会把人和自然界绝对对立起来,走上一条危及人自身存在的危险道路。

39、“机”的繁体字“機”,两个幺底下一个人还有一个戈字,那个人拿了一个兵器在那里守卫两个小东西,这个人就是那个第三者,他和兵器的关系又是一个“机”。毛泽东讲“一分为二”,而且无限可分,这个观点是传统中发展起来的,并不是他自己发明的。

40、一谈到发展,我们也往往想到具体事物的发展。具体事物的发展总是有个有限的前提,然后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从简单到复杂不断建构。但理念的发展不能这样设想。首先,发展的出发点不能是个有限的东西,因为有限的东西无论怎么发展,也变不成无限的东西,所以出发点只能是大全、理念。同时,这个大全或理念不能有任何规定,因为规定就是限定,它就成了有限的东西了。另一方面,由于大全、理念作为无限物又必须在有限的规定中得到展现,否则不能成为真理,所以出发点尽管没有任何规定,但是又必须有产生规定的能力。这就促使黑格尔设置了一个动态的开端,它包括三个环节:有(存在)、无、变。有(存在)是绝对肯定性,而无则是绝对否定性,当然我们可以说有代表着无规定状态的大全、理念,而无则代表它的自身否定。黑格尔认为有无本身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但它们却在“变”中获得了真实的意义。因此黑格尔辩证法的真正开端是变,辩证法就是这变的形式表达,而有和无则是变的两极。变有发生和消灭两个过程,发生是由无变有,消灭是由有变无。那么辩证法讲的是发生呢还是消灭呢?如果讲发生,那就是建构性的;如果讲消灭,那就是消解性的。前者会构成建构的逻辑,后者会构成瓦解的逻辑。实际上,黑格尔认为这两个过程是一体化的。发生总是概念规定的发生,具体物的发生,没有这种发生,理念就是抽象的东西;但另一方面,任何概念规定,任何具体物都是理念的否定,所以必须消解它的固定性,才能将其回归于理念的一个环节。没有消解,发生的东西没办法实现理念在否定中的同一。理念的发展,就是理念不断否定自身,又不断在否定中建立自身的过程。黑格尔认为,每一步的发生和消解,都使理念离自身的本质更进一步,所以理念的发展过程,也是一个回溯到自身内在本质的过程,或者说是逐步将自身的更深层的本质展现出来的过程。发展、展现和回溯是一体化的。当展现出的各种具体事物作为环节均回溯为理念时,理念便成为真理。因为真理就是万事万物与其概念本质的符合。

41、通常认为,出版于1807年的《精神现象学》标志着黑格尔哲学思想的成熟。然而,这部著作却给试图解释它的后人留下了种种谜团。它究竟是由《哲学全书》所代表的黑格尔体系的“前厅”,还是该体系的一部分(隶属于精神哲学)?它以一种准–历史的叙事所展现的,是实际发生的历史事件之间的关联,还是在《逻辑学》中以更加形式化的方式论述的概念的逻辑演进?考虑到《精神现象学》所涉主题的庞杂性,有没有一章可以看作是统摄了全书?

42、比较黑格尔辩证法与马克思辩证法的差别,并凸显马克思辩证法自己的特征,至少构成了本讲的视角之一;而在主讲人看来,二者的差别之一是,黑格尔更为强调所谓的“思辨同一性”,而马克思更为强调所谓的“否定性”。然而,人们可以怀疑,这样一种对比依赖于某种对黑格尔的刻板印象(虽然是一种已经成为传统的刻板印象),但是这样的刻板印象在当前的研究中已经受到挑战——与那些倾向于将黑格尔阐述为一位致力于表述绝对者的传统解释者不同,另一些学者(1)认为黑格尔继承并极端化了康德的事业。

43、另一个起源就是否定的思想。为什么否定的思想、自己否定、自我运动的思想在黑格尔那里更重要呢?黑格尔追溯到古希腊有这一方面的因素,那就是所谓的“努斯”。“努斯”也是个希腊字,最早由古希腊的哲学家阿那克萨哥拉提出来。万物是由“努斯”所推动的。

44、但演绎学派从绝对意义上说,归纳学派通常从相对意义上说,黑格尔接受了归纳学派的思想,通常从相对意义上说,如果不是的话,不会有所谓的主位;黑格尔的主位是与主位相反的概念对立、命题和案例;结合是更高层次和更基本的普适概念和命题。

45、我们看到,在黑格尔-马克思的脉络里,革命者背后有一个绝对性的依托——“历史”。继“自然”(古典形而上学)、“上帝”(基督教神学)之后,人们现在又找到一个大于人的绝对主宰者:历史变成“大写的历史”(History),而所有人都是历史必然性的工具。

46、而反思体现语言学的规范,对文字语言的重视。这在西方是有传统的。

47、善恶美丑、高低长度都是相对相生的,没有彼就没有此,没有此也就没有彼,就像庄子说的:“物无非彼,物无非是。

  发布日期:2023-09-26  投稿会员:admin